风与蒲公英的对话(下)
第(11)节
多情自古伤离别,更那堪冷落清秋节 今宵酒醒何处,杨柳岸晓风残月 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 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
.......柳永.【雨霖铃】
风淋了一身湿回到宿舍,一打开门,就看小李摸着后脑勺,一脸愧疚的走了过来。
“对不起啊!我....”小李正想说些什么,风只是摇摇手说:“没关系,我没有怪你,你让我一个人静一静就好。”
小李点点头,把钥匙交还给风,走到床铺旁把棉被一蒙。
风微觉歉意,却说不出什么,洗个澡后换上睡衣,他打开了电脑上站。
监视器里数百个id循着八秒的周期在变动着,风发现竟然找不到一个熟悉的id可以谈天,说说自己的心事。像是陷入一种陌生的恐惧和悲哀,他呆望着萤幕上能再出现一个id,再出现一个能带他脱离这种恐惧的人。
可惜,系统闲置指令无情的把他赶了出去。
风又再keyin了一次,依旧呆望着萤幕,依旧被系统因闲置过久而踢出站去。
就这么重覆着,直到深夜时分,站上只剩下他一个帐号。他开了一间聊天室,把名字取了【风与蒲公英的对话】,他自言自语的打着。
风:今晚竟然只有我一个人...。
风:唉.....英,我真的负担得起对你的承诺吗?
风:我不愿你成为云的替代品,虽然我曾自私的这样想过。
风:我.......唉......。
风退出了聊天室,把这一年多英寄来的信件重读一遍,心脏随着信中的一字一句,慢慢的跳动着。
有些无奈地关上电脑,风趴在键盘上,带着一点无助的感觉,沉沉睡去。
肩膀被人轻轻的摇动,风睁眼一看,小李一手提着便当,一手摇着风。
“中午啦!醒醒吧!我帮你包了便当回来。”
风揉揉眼,“现在几点了?”
“下午一点多啦!你怎么睡在键盘上啊?看你睡那么熟,不好意思叫你。”小李问着。
风摇摇头,去浴室梳洗一下,匆匆吃完午饭,便拿个手提袋,整理了些换洗衣物。
小李睁着眼,问道:“喂喂!不会吧!昨天的事还在生气啊?用不着离家出走吧?”
风笑着说:“没有啦!英要移民了,搭明天下午的飞机走,我想先到机场附近,找个地方住一晚,明天好去送她。”
“那明天早上赶去也来得及啊!”小李不解的说着。
“早去早安心嘛!反正现在待在这儿也没事,不如先到机场等着。”
小李点点头,风把钥匙交给了小李,说道:“送我到车站坐车吧!我的车就交给你保管一天。”
看着小李一脸高兴的表情,风笑了笑,“明天晚上我会打电话回来,你得来接我,否则连带前罪,一并议处!”一边说着,风拨了通电话到英北部家中,电话响了许久,没有人接。风无奈的挂上电话,心中有些不安。
小李吐吐舌头,“还说没怪我哩!好啦!明晚我留守寝室,等你“应召”就是罗!”
风笑着拍拍小李的肩膀,两人就这么嘻闹地走到车棚,小李一路风驰电掣地钻着车阵,把风送到车站。
“当你的女朋友一定要很健康,”风摇头叹道:“不然你这种骑法会让人心脏衰竭!”
“只有你在嫌....”小李呶呶的说着,和风道了别,又快速闪入车阵之中。
搭上火车,车上尽是拥挤的人潮,大概很多学校都开始放暑假了吧!有许多看来跟自己年纪一样的青年男女在聊着天。
风望着车窗外的景色,刚被雨洗涤过的鲜绿稻田上,几支竞选旗帜在田中飘扬,曾经是各为其主在电线杆上争锋,此时却只是宁静地共同守护着这一大片田园。一幕幕画面接续在窗外,刚刚还是一个繁华城市,现在就进了一处没听过的小站,才看到一群小孩正在田间嘻戏,满山的坟冢又占满了整个画面。
这就是人生吧!
风曾经怀疑这是不是上帝开的一个玩笑,在他身边的都是天上训练出来的演员,他所看、所听、所想、所爱,会不会是早已拟妥的剧本?等他即将离开人间时,这些人会不会突然鼓起掌,像是那种【大惊奇】的综艺节目的手法一样?
为此他曾数次躲在角落,看看有没有人不小心穿了梆,正在旁边偷懒?
英会不会是这些演员的其中之一?
风看看身边一个肥胖的男子,正着摇头打着呼,嗯!他的演技可以颁个奥斯卡奖给他了!
就这么胡思乱想地过了好久,火车终於到站了。
随着人潮促拥着出了车站,他拨通电话给当地念大学的一位高中朋友,风的朋友把风带到他外宿的地方,风就在那儿待了一晚上。
朋友热切的招待着风,询问着风北上的目的,风只是推说别的事,他早已习惯把自己的心事隐藏起来。编个合理的谎言,对他来说不是个难事。
朋友早上有课,风不便打扰,所以一早便搭了TAXI前往机场,风顺道到附近买了一束花,红玫瑰配上满天星,跟它的价钱一样充满价值感。
想了一下,风又跑到附近一间书店,买了一本郑愁予的诗集,外头包上晶亮的包装纸,算是送给英的礼物。
在机场里挑个看得见登机门的位置,风略带不安的坐了下来,虽然时间才是近午时分,风仍然不经意的四处张望着。
想到上次送机送错日期的遗憾,风不知道暗骂自己的粗心骂了多久,如今又是同样在机场,同样是送行,想起那次的事,风不禁莞尔。
人潮不停的穿梭着,许多人仰着头,观望照着登机门的摄影机,期待着各自心中熟悉或陌生的面孔,有人举着牌子在前方守候着,有人正在哭泣地拥别,有人喜悦的迎接到亲人朋友,扩音器混着杂乱的人声,让风的心情更显焦燥。
飞机班次电子看板上随着时间变换着,风看了一下,下午四点有一班飞L.A的班次,风狐疑的望着,英说的三点多大概是指这一班吧!
时间在不停的张望中流逝,低头看着表,已是两点多了,英应该耍也许,英是迟到了!
风看见今晚八点还有一班,他决意继续等下去。
肚子咕噜噜的抗议着主人的无情,但是风不愿离开座位,他担心英会在他离开时,错过和他的见面。
他尝试把自己的表转慢些,但是仍然逃离不了时间流逝的事实。
八点过了,英依旧没来。
风拨了一通电话到英的家中,铃声响了许久,仍然没有人接。
他急忙拨通电话回寝室。我的天,小李八成跑出去了,寝室也没有人在!
他望着电子看板上,今天已经没有班次飞L.A了,下一班次是明天下午。
风拾起地上的花,带着礼物,离开了机场。
在路上胡乱吃了些饭,风回到朋友的房子,他向朋友说明了自己想再留一晚,朋友爽快地答应,只是对风手中的玫瑰有着些许怀疑。
洗了澡后,趁朋友不用电脑的空档,向朋友借用电脑上站,看到了熟悉的欢迎画面。
“新信件抵达”的灯号热情的闪烁着,风进入了邮件选单,withwind的名称醒目地映入眼中,信件抵达时间是昨天晚上八点二十三分。
英昨晚还上了站!
风热切地按下enter,看见了信的内容.......................。
第(12)节
那一个下午又一个下午的金色阳光 想起那被我虚掷了的少年时 为什么不对那圆脸爱笑的女孩 说出我心里的那一个字....
.............席慕蓉.【流浪者之歌】
风:她是这么称呼你吧!我是英的朋友,我想你一定很失望吧!
写信的人竟然不是你所想见的人。今天下午她就离开了,在机场时她慌慌张张地打电话给我,说她打电话找不到你,当我打通时你室友说你已经不在家了,我试着用这帐号写封信给你,我平常不玩bbs,所以弄了半天,才知道怎么写信,希望赶得及叫你别去送她了。
她说她舞会那晚就寄出一封限时信,你看了信后就明白了。
英的朋友
风感到胸口有些疼痛,隐约想起了英前晚说过的一句话:“风,你会生气我没对你说实话吗?”
而自己是怎么说的?
“我没生气,即使你从头到尾都说了谎,我也不会生气。”
风没有生气,其实要习惯不发脾气的人生气是一种奢求,风看见萤幕变成黑白,自己则像是掉入吴念真电影里的昏黄画面,掉入那会令人窒息的哀愁之中。
眼前渐渐模糊,这种感觉让风感到十分熟悉,看见云和她男友拥吻的那夜,自己就是这样的不由自主。
风深深吸一口气,退出了站,他随手整理行李,向朋友告别。
“不是说要再住一晚吗?这么急着回去.......”
风用他受十多年教育得来的理智,强忍住心中激动,编了个理由,便急急离开。朋友说:“这么晚也没车可搭到车站,我送你一程吧!”
风点点头,朋友找钥匙的同时,拾起了地上的没瑰花束和诗集说:“耶!你忘了带走......”
“送给你吧!算是谢谢你收留我这一晚。”风苦笑的说。
风搭朋友的车到车站,和朋友道别,迳自买了车票离开了。
深夜时分,车站只有疏疏落落的几个人,上了车后,车窗外是一片漆黑。
这是风对这段路仅有的印象,事后他完全不知道,自己究竟是怎么回来的,自己稍稍清醒时,已经回到熟悉的车站月台。
风拨了电话回去,小李一听到是风的电话,便说:“你看,我可乖乖的没走。你怎么这么晚才到啊?为了等你的电话,一晚没睡.......”
小李连珠炮般的说着,风不愿提起他曾打电话回去而小李不在的事情,他不愿让他的朋友,在此时替他背负情绪的沉重包袱。
刚挂上电话不久,小李就赶到车站了,看见风无精打彩的样子,小李倒是体贴许多,不再强问风去送行的经过,一路上只是说些笑话,让气氛不至於太过尴尬。
“偶然遇见一朵天空中的云,当云淅沥沥地下起一阵细雨,雨丝又轻悄悄地滑落到心里,我才偶然地发现心中躲了一个你,我试图用一种偶然接近你,你却无情地化做一片云,消逝在遥远的天空里。”
风吟着曾经胡乱做过的一首新诗,好像是写给云看的,不过是在何时写的,什么心情下写的,风倒是忘了,也不知道为何这时会想起这首不算诗的诗。
回到寝室,风放下行李。急忙问着小李说:“有没有我的信?”
小李点点头,“暑假到了,负责发信的工读生回家,信就慢了两天才发。”
说着便从抽屉拿出一封信,美术信封上画着一朵朵紫红色的花,还有淡淡的香气传来。
娟秀的字迹写着风的名字,像是看见英正微笑地叫着他。
风小心的撕开信封,里面有一张磁片,还有一封信。
风在书桌前坐下来,打亮了抬灯,仔细的读着信。
风:你曾问我为什么用蒲公英做昵称,你还记得吗?
我一直认为世人的相遇是一种宿命,就像是蒲公英一般,等着一阵不知东西南北的风,延续一个带着诸多偶然的生命,爱情、友情,我们都得在茫茫人海中寻找,像等待一阵来自前世的风,把缘分吹送到我们的手上。
然而蒲公英是自私的,它利用了风,去寻觅一块小小的泥土,去满足它对生命的期待,却不能留给风什么东西。
你还记得吧!我们第一次的相遇,缘起於一篇你写给云的文章,我们就因这一点感动而相识,你说世上是不是真有缘分这东西?
我深深了解我永远无法替代云的地位,我却很高兴能认识你。风,你知道吗?这一年多来,我是有多么的快乐。
今晚你能来,我真的很高兴,你留给我对故乡最美的依恋,但是我却对你说了谎。风,真的很抱歉。
相信这封信到你手上时,我已经离开台湾了,我知道如果我在机场见到你,我一定会很难过的走,如果我骗你的天数太长,我又找不到理由能告诉你我们不能见面的原因,所以我跟你说我后天要走,其实今夜我就要北上,穿着沾有你气息的衣服离开这里。
我希望我能留给你什么,我把我们曾在站上写给彼此的信,以及曾讨论的文章都存入了磁片,你我都有一份,这是我唯一想带走的东西,能让我在异乡孤单的时候,泛在我心中的一股暖流,我也希望你能保存它,像我一样珍惜。
今晚就要离开了,心中真是舍不得,希望有一天我们能再见面,我们都还能记得彼此曾说过的话。
也祝你早日找到比云更好的女孩,如果她不会跳舞,就像我教你一样耐心的教她,知道吗?
有缘再见,风....。
ps:答应我的第三件事,就是不要怪我,好吗?
深恋着风的蒲公英
X年X月X日凌晨
风又再重看了一次信的内容,甚至仔细地想找寻信纸上的指纹或泪渍,或是英不小心掉落的一根发丝也好,可惜她真的离开了,彷佛什么都不留下的离开了。
风把磁片放入电脑,他看见英在磁片里建了“mail”和“post”两个目录。mail底下是他们俩一年来彼此的通信,“post“里则是他们彼此讨论过的文章。牵动他思念的伊人,水纹无尽的扩散着,彷佛听见风的心中,那不停回荡的思绪。
路灯熄灭了,风抬头望着天空,天色渐渐亮了起来,跟这昨天、前天,甚至是世界初生的那个早晨一样美丽,不管昨晚的雾有多浓,初阳都会将之蒸散,永恒不变...。
第(13)节
我只想唱这一首老情歌 让回忆再拥满心头 当时光飞逝已不知秋冬 这是我唯一的线索 人说情歌总是老的好,走遍天涯海角忘不了 我说情人却是老的好,曾经沧海桑田分不了 我只想唱这一首老情歌,愿歌声飞到你左右 虽然你不能与我常相守,但求你永远在心中 ...........吕方.【老情歌】
时光若是一条奔流不歇的河,那记忆大概是掉落河中的水滴,待得无声的涟漪一散,就再也唤不回了什么悲喜哀乐。
运河边坐着一个中年男子,灰白的头发配着笔挺的白衬衫,在别人的眼中,该是个事业成功的幸福男人,但是没人查觉他忧郁的眼光,正遥望在天边的某一朵云。
男人脸上略带苍白的面容,彷佛是个大病初愈的病患。是的,几年前的一场大病真的差些夺走了他的生命,虽然他最后康复了,但是不幸的,他似乎丧失了些记忆,不过这件事,没一个人知道。
靠着一点努力地寻觅,他找回失落的部份记忆,他背讼起自己的银行帐号,和几段属於他的爱情故事中女主角的名字。
一个小男孩牵着风筝走了过来,站在男子不远的地方,拉长了线,不停地奔跑。
“风........”小男孩看着摇摇欲坠的风筝,高声的叫着。
男人听到小孩的叫声,彷佛唤起了一些尘封在这男人心中的回忆,他隐隐约约记起,曾经有人这么称呼他,用一种很轻柔的声音。
“风....很好听的名字...”男人决定称自己为"风",事实上,他本来就曾拥有这个名字。
风拄着拐杖,一跛一跛地走向男孩身边,低下身子,笑着向男孩说:“我帮你放风筝,好不好?”
男孩点点头,风拾起地上的风筝,接过男孩手上的线,轻轻的扬起手,把线环交在男孩的手上,挥手示意着男孩向后奔跑,自己则迎风扯直了风筝线。
风筝在男孩的喝采声中渐渐飞扬起来,人工草皮平滑地让男孩越跑越快,风筝也随着越飞越高了。
“谢谢叔叔,风筝真的飞起来了耶!”男孩高兴的跳跃着说。
风笑了笑,忽然一个臃肿的女人走向了男孩,拧着男孩的耳朵,呶呶的骂着男孩。
“叫你去补习,你竟敢给我跑出来玩!还跟陌生人聊天....”女人看了看风,接着一脸怒容地骂了男孩一顿。
男孩无奈地收起了线,风筝无力地垂下来,尾巴却仍然用力的摇着,像是眷恋着刚刚的游戏。
“叔叔我要去补习了,再见!”男孩有礼貌地向风鞠着躬,拾起地上的书包和风筝,跟着女人渐去的脚步和骂声离去。
风向回头的男孩轻轻的挥着手,让他差点忘了腰间的震动呼叫器正急促的摇晃着。
按下了钮停止摇晃,风蹒跚地走回车中,司机王伯等在车门旁,替风开了车门。
“王伯啊!不是叫您也去附近逛逛,别待在车中等我嘛!”风向这年纪比他大上二十来岁的长者说着。
“我怕有电话进来找你,而且车子没人顾怎么办?”王伯一脸正经的说着。
风笑着摇摇头,其实王伯只是性子直了些,真想不透为什么公司里的人总是跟他合不来。
风坐上后座,按下座位上的一个钮,前座背后的一个小萤光屏亮了起来,陈秘书的俏脸正带着三分薄怒望着风。
“你又跑哪儿去啦!董事长一直再找你,美国部门的经理也在找你,你倒有闲情逸致地在游山玩水啊!接待个客人接到哪儿去了.....”
风笑了笑,“你不生气时比较好看喔!你看你一生气,妆都快掉了!”
陈秘书一听,更是火气直冒,风知道接下来说不定又是一顿训,赶紧说:“好啦!还扯淡哩!快说什么事啦!”
陈秘书瞪了风一眼,接着扶扶眼镜说:“两件事,Alaska那边的人来消息,我们能接手那边的石油生意,要你拨个电话去那边分公司一趟,顺便谈谈公司股票除权的事,股东会议那边的事也要你去看看........”陈秘书井然有序的说着,把很多事挤在一起又能条理分明的说出来,风不得不佩服她的聪明。
风听完她的报告后,向她交代了一些事情,然后问着:“你一件事就能说那么多,那第二件事大概要说个半个小时吧!”
陈秘书一脸严肃的说:“真幽默!第二件事是有你的一通电话啦!我帮你接过去啦!”
风笑了笑,王伯坐在前座里,趁电话转接的空档,笑着对风说:“陈秘书其实满不错的,你也老大不小了,别再挑啦!像她这样漂亮又聪明的女孩已经不多了。”
风摇摇头,笑说:“她每天都跟您斗上嘴,您还说她不错,她要是听到这句话,不惭愧死才怪呢!”
“你们这一代我是不懂在想什么啦!老人家只是照自己想的说罢了!唉!老了就不中用啦!吵架还吵不过人哩!”王伯摇头叹气着说。
风拍拍王伯的肩膀,这时萤光屏传来了声音,影像却是沙沙的没东西。
“好久不见啦!老室友!”一个熟悉的声音传了出来。
“怎么,怕我看你的脸啊?映像键还不赶快按下去!让我看看你又老多少啦!”
接着是两人呵呵的笑声,小萤光屏出现了小李微胖的脸,瞧他身后的背景,看来是在个很雅洁的办公室。
“混得不错嘛!嫂子好吗?”风笑着说。
只见小李转过头,好像在说服什么人,接着小李身边多了一位美貌少妇,妇人手上还抱着一个小婴儿,旁边则是一个大概四岁多的小男孩,正抱着妇人的腰间。
“嫂子好!嫂子真是越来越漂亮了,小李啊!你可真有福气喔!”
“谢谢!”妇人用微微漏风的口气说着,小男孩则跟着小李,叫了声“叔叔”。
妇人示意要带孩子先离开,小李笑了笑,等到萤幕上只剩小李一人时,风说:“你没想过要带嫂子去整整牙呀?”
“我就是喜欢她这样子啦!我也不希望她为我改变什么。”小李一脸甜蜜的笑了起来。
风看见小李幸福的笑容,心中暗暗羡慕着,“爱一个人就是用最大的包容,去包容对方令人无法包容的地方。”风想起前几个月听过一场有关爱情的演讲,这句话他满喜欢的。
“嫂子最近有没有新书准备出版啊?我这忠实读者可等的心焦罗!”风笑笑说。
“刚坐完月子,我不准她太累,她偏不听,照样每天写到三更半夜,真是....”
风呵呵的笑了起来,两人寒喧了一会儿,小李问道:“你近来可发啦!本来想看看你有没有意思换辆我们公司新出的车种,不过你太不够意思啦!换车也不找我,我还可以算你便宜些哩!”
“冤啊!这车是我们公司接待客人用的啦!我哪那么奢侈哩!刚刚去接个外国客人,所以就让我用用,我还是只开那台老爷车!至於发嘛,呵呵,幸运让我碰上前年的石油危机,我的投资跟我的个性一样保守,才保住了公司的元气,算是运气好些吧!”
“以前你骑个近路都要带安全帽,股票实习又老做避险操作,大伙儿都说你这样赚不了大钱,没想到你也挣了些名堂出来!我小李可没看错人啊!”小李呵呵的笑着。
风微微点着头,略带感激的说:“要不是十几年前你救了我,我也......”
小李不耐烦的摇着手,“你这人怎么这么婆婆妈妈的啦!叫你别提了还老提那件事,你他妈的再说什么感激之类的屁话,我就马上挂电话了!”
两人呵呵的笑着,风不经意地抚着自己的右腿。那年在军中当兵时,因为收到英订婚的消息,心中顿时向失了魂似的,在一次旅对抗中不小心摔落山崖,还好一起当兵的小李冒险下崖,一步一步背着他回营部,又不时地照顾着他,虽然伤了腿骨,但是命是捡回来了。
风想起小时候“婚缘迟迟”的批命,不良於行不但让他失去了许多工作机会,也让他对自己有些自卑,对於感情,也就刻意的回避了。说来好笑,以前风的母亲替风相亲时,总是被女方以风的缺陷做为藉口推托掉了,近几年来,却不知怎么搞的一堆女孩被风的母亲安排,等着跟风相亲。“财富可以掩饰一个男人的缺点吧!”风总是这样自嘲着。
“你把你们公司最新的车型目录寄给我吧!我想我也该换部车啦!让你这位新业务经理今年领多一点年终奖金。”
小李摸着头,呵呵的笑了起来,“好啦!还是办公时间,不多谈了,那天约个时间来我家吃个饭吧!”
“好啊!好久没尝嫂子的厨艺了,瞧他把你这竹竿养的这么福气,呵呵!我一定不会错过的!”风笑着说。
“好小子,拐弯骂我肥.....”小李瞪大着眼,装出一脸怒色的说着。
嘻笑一阵后,风和小李道了别,王伯皱着眉说:“你这个朋友怎么说话这么粗啊!真是...”
风笑着王伯憨直的个性,他没有一点幽默感,刀子嘴豆腐心的性格,除了老板跟自己跟他合得来外,全公司上下对王伯总是没好眼色看。
“王伯,麻烦你送我去老地方吧!我想喝杯咖啡,顺便找找老朋友。”风说着,拿起了座位旁的手提电脑。
“老对我这么客气,我怪不习惯的。”王伯笑着说,慢慢加了油门,驶离运河旁的草地停车场。
风处理完一些公司文件后,连上了母校大学的工作站。十六年来,风除了当兵外,总维持着每月上站一两次的习惯,只有在这里,他才能让人忘记他是个有残疾的人,而让大家感动在他所写的文章中,也唯有在这里,他才能用匿名的身份,去抒发自己压抑许久的情绪。
不过他上站后,一种不再年轻的遗憾,就会像未央夜里的薄雾般,慢慢在心中扩散,他索性把pager永远关了起来,免得时间在没有交集的言语中浪费了。他宁愿写一些现实生活的体验去唤醒这些年轻人,像个牧师一样宣扬着生活哲学与爱情观,虽然过不了几个小时,他的post就会再度像溺水般,淹没在你爱我爱的post,他仍希望能找到几个对他的post产生共鸣的人,大概,就像英一样的人吧!
英的帐号不久在英离开不久就被砍掉了,而风的帐号也在风当兵时被删除,风重新取一个新的帐号,昵称则改成了“深恋蒲公英的风”。
因为外国中文系统的不普遍,英去了美国几年,才开始会用流利的英文写电子邮件,所以风总会上工作站等着英的来信,甚至用E-MAIL彼此一字一句地聊着,直到英结婚后,两人才恢复了用笔通信,但是最近几年,风慢慢和英失去了联络,寄去的信都退了回来,於是风开始等待英用电子邮件,告诉她一点有关她的消息。风近年也趁出国洽公之便,循着信上的住址去找,才发现那里已经没有人住了。
风把英的来信费心建了电脑文书档,他总爱在四下无人的深夜,随时从身边品味一种感动,或是拿起放在床头的螺贝,倾耳听着虚幻的涛声,和一点轻柔的耳语。
这十六年来,他知道英嫁给一个名叫“亨利”的华裔年青商人,也生下了三个孩子,筑起一个很幸福的家庭,英自己也经营着一间服装店,自己身上这件衬衫,就是英送来的礼物。虽然英带来的总是好消息,虽然风也告诉自己,英已经得到了真正的幸福,应该要为她高兴才是,但他总是在偷哭一场后,再回她一封带着强颜欢笑的信。
信上的记忆还来不及数完,王伯已经把车停在一间咖啡馆旁,风望着招牌上“恋恋红尘”四个大字,笑着对王伯说:“王伯,还是你了解我!”
王伯笑了笑,风拿出一张卡片,交到王伯的手上,说:“王伯,你不要在这儿等我,就拿我这张卡去附近逛逛吧!顺便用卡去邮局帮我看看有没有我的信,好吗?”
王伯用力的摇着头,双手推开了风递卡片的手,“不行不行,怎么能把这么重要的卡交给我?再说你的信也有陈秘书帮你收啊!”
风把卡用力塞到王伯的手上,笑说:“就算帮我挑个礼物祝王妈的五十大寿吧!而且我感觉陈秘书会偷看我的信,所以我自己的信先收起来,公文信要看就让他去看好了!”
“呵呵...”王伯微笑说:“你也不早把人家娶进门,她当然会怕你是不是有别的女人啦!”
风摇着手,无奈的说:“王伯,别替我担心了,感情的事我会打理,就这么办啦!半个钟头后再来接我好了。”
风下了车,催着王伯别再跟他客气,王伯一脸感动地收下信用卡,把车驶离了风的身边。
看着车子渐渐离去,风想起王伯在他刚进公司时的多方照顾,不但教他很多现实的做人道理,还对离乡工作,而且行动有些不便的他就近照料,风心中对王伯总有着感激。
风知道王伯王妈膝下无子,所以风总是对王伯十分好,有些像对待父母一般,虽然风的父母也赞成风拜王伯王妈为干爸妈,但是王伯总是不肯,不过王伯王妈对风也像孩子一样,所以风心中也愿待王伯夫妇如自己的父母一般。
风拄着拐杖,走进了咖啡馆,一个男服务生过来招呼风。风看见服务生身后走来了一位美丽的少妇,举手敬礼说:“老板娘好!”
她微微一笑,向服务生示意由她招呼,她扶着风坐在靠窗的位子上。
“云,几个月不见啦!生意还忙吧!”风看着店内十几个座位都坐满了人,笑着说道。
“还过的去啦!你这大股东这么久没来光顾,店里生意再忙也得好好招呼你啊!”云轻声的笑说。
“呵...哪里,我说过只要我来,就请我喝杯咖啡,就算是还我的股本啦!”
云笑了笑,“要不是你帮我们找了个这么好的地方,我们全家可就得喝西北风了..”
风挥挥手,“这两年的不景气,大家都难过,这间店老板最近刚好歇业,我就顺手盘起来,不算什么啦!”
“怎么会知道这儿有间这么雅的店呢?”云问着,风笑了笑,不答。这小小的秘密,只有风和英知道而已,没人晓得,这是他跟英第一次见面的地方。
“帮我换张英文老歌的唱片吧!这种气氛听老歌最好了。”云点点头,去柜台泡了杯黑咖啡,顺手换了张英文老歌唱片。
“WHENIWASYOUNGILISTENTOTHERADIO,WAITINGFORMYFAVORIATESONG.......”轻柔的音乐缓缓响起,一样靠窗的位置,虽然外头是个晴空万里的午后,风却彷佛听见了那夜的雨声,和英甜甜的笑语。
“怎么啦?在想什么?”云问着望着窗外出神的风,风轻轻一笑,喝了一口咖啡,“哇!你泡的黑咖啡好香喔!”风竖起拇指称赞着。
云笑着说:“长这么大了,说话还是不改性子。”
风搔着头呵呵的笑了起来,云说:“还没有找到能陪你吃面包的女孩吗?”
“以前啊,是担心没有面包的爱情不牢靠,现在却是怕有人是爱我的面包,而不希罕我的爱情了....”风笑了笑,轻啜一口咖啡。
“老是这么挑,别把我们女孩子想的那么现实啦!如果一个女人真的爱一个男人,是不 会在乎他的财富的,不是吗?”
“唉!你说的太晚罗!”风摇摇头,云看见风一脸无奈的样子,也跟着微微摇头。
两人笑着聊了一会儿,风看见柜台后走出来一个中年男人,正望向他们两人,风知道他是云的丈夫,向他微笑点点头,而他也微笑着点头回应。
“嫁了个好先生,”风轻轻说着:“你真的很幸福。”
云舀了一匙糖,用汤匙轻轻搅拌着,“那也得谢谢你啦!告诉了我一些我没想过的事。也是他一本初衷的深情,让我被他感动了,要不是你即时提醒我,我也不会有今天的生活了。所以请你喝一辈子咖啡,也没办法表达我一点谢意...”
风无奈的皱起眉头:“你真见外耶!好像没把我当朋友喔!”
“好啦好啦!不说就不说。”云笑了笑。
“妈咪!”一个小女孩背着小背包走进店来,正挨着云撒娇。
“乖,叫人啊!”云指着风,小女孩则用一种甜腻的声音叫着:“叔叔!”
“好乖,几岁啦?”风抚着女孩的头。
“如芸三岁!”女孩数数指头,白嫩的小手比了个“三”。
“她叫如芸啊?”风问着云,云点点头,“是啊!外子觉得不错,笔划也好,而且名字跟我也像呢!”
风看着如芸,如芸遗传了云晶亮的双眼,长长的睫毛让她的眼显得灵活俏皮,风低头向如芸说道:“如芸将来一定跟妈妈一样漂亮!”
如芸害羞地挨在云的身后,只是露着一双带着笑意的眼睛望着风,云拍拍她的肩,把她书包卸下,悄声的说:“去找爸爸玩吧!”
如芸应了一声,快步走向柜台后的男人,男人笑着抱起了如芸。风微微一笑,看了表,半个小时很快就过了,他说∶“我得走了,王伯在外头等我,我得回公司办些事情了。”
云点点头,接过风的拐杖,扶着风走到了门口,风笑着说:“谢谢你的咖啡啦!真的很好喝喔!”
“真要谢的人是我吧!有空常来,我一定准备不同口味的咖啡请你喝,保证道地喔!”
云笑着说。
风笑了笑,王伯已经把车停在店门前,云扶着风走进了车内,风说:“店里正忙,你回去吧!BYE!”
云挥挥手,跟风道了别,云的丈夫也抱着如芸走了出来,风向他们挥了手,如芸也跟着挥着手,嘴里则说着:“GOODBYE!”,男人则微微笑着点头。
云一家人目送着风离开,风从后车窗望着云和她的丈夫及女儿,心中有着无限的安慰和幸福感。
“真搞不懂,看见初恋情人的丈夫孩子还笑的出来,要我早哭翻了!”王伯摇着头说。
风哈哈笑着:“好啦!王伯,有没有我的信啊?”
“在车座背后有个寄给你的小包裹。”王伯说道。
风探探车后座的小箱子,有一个牛皮纸装的精美包裹,上面的住址是来自澳洲昆士兰的一个小镇,风想不起有什么朋友住在那儿,而娟秀的字迹又是让他如此熟悉。
风拆开了包裹,里面有一个小玻璃瓶子,瓶内装满着向羽毛一样白色的东西,风细看之下,原来是蒲公英的种子。
风心头一阵悸动,包裹内还有一封信,风微微颤抖的拿起信件,却有些害怕打开,他打开了车窗,闻到一阵咸味,原来是到了海边。
风催着王伯停车,王伯便将车停在堤坊旁,说:“又想下来走一走啊?”
风点点头,“好久没看海了,等我一下就好!”
风拄着拐杖下了车,走向金黄色的沙滩,这几年在环保意识的抬头,让这片美丽的海滩保存下来,大概今天还不是假日,海滩也就只有稀稀落落的几个人。
风望着一望无际的蓝色海洋,夕阳的火红在脑海中点了一烛微光,於是风看见了遥远的画面中,一对年轻的男女在这海滩上跳舞谈心。
画面因年代而有些模糊了,心里回荡的声音却未曾消逝,风拾起了海滩上的贝壳,侧耳听着螺贝内传来的呼呼声。
风挑个软沙地坐了下来,轻轻打开信封,信纸上一朵朵小花瓣的花纹,像个稚气未脱的少女正在轻轻哂笑。如预期般,风看见了英的笔迹。
风:展信愉快。近来好吗?这几年来没你的消息,心中挂念的很,所以写了一封信给你,也让你知道我很平安。
这几年时局不好,亨利的生意做的不顺利,我们辗转搬了几处地方,最近到了澳洲昆士兰的一个小村暂时居留,所以没办法给你回信,真是抱歉。
台湾还好吗?好想回去看看,也许过不久等亨利稳定下来,大概就能找个机会回去了,虽然离故乡这么久这么远了,但是心总是系着台湾的一草一木。
也许我的命也注定跟蒲公英一样,得随着人事的变幻漂流着,明天我们也许又要离开这里,到另一个不知名的地方。
风,我真的很想你,但是从你的信中,我知道你日子仍然孤单。亨利不希望我与你再连络,我想也好,趁此也好让你把我忘了吧!去找寻属於你的幸福。
我们相识了这么久,你却从未忘记我,我真的很感动,你真的履行了对我的承诺,现在我却好后悔我的思念成了你的负担,风,你会生气吗?
在这小镇附近有一处草原长满蒲公英,我挑了个无风的天气,小心的摘了一瓶给你,算是这六千多个日子,我对你深深的思念,希望这种子能代表我,在你失意的时候,给你一点暖暖的安慰,就像你给我的一样。
风,好不舍得你,你知道吗?
再见.....
深恋着风的蒲公英
看完信,风轻轻闭上了眼,已经不再是热情澎湃的年纪,泪早已在过去的困苦中流干了,现在的风只想静静的听着海潮声,和来自远方的一阵风声。
十六年,不,是十七年前吧!一个寂静的夜,一个寂寞的男孩,在网路上遇见了一个女孩,他们曾经有着美好的过去,虽然男孩从未说过爱她,但是在他的心中,早已深深烙下了女孩的影子,没有随着时间和距离而有所改变。虽然身边的人都质疑着男孩所坚持的爱情神话,但是男孩总是认为,一颗心给了一个人后,怎么能再给第二个人呢?
就这么守着记忆的微光和一丝希望,男孩变成了男人,而女孩,却不知变成了什么样子了,还是长发吗?还是那喜欢看海读诗,让他献出初吻的女孩吗?
风轻轻旋开了玻璃瓶盖,海风把瓶内的羽毛种子吹散,掺着一点金黄的淡蓝天空飞满了蒲公英的种子,就在种子将散尽时,风一惊觉,左手抓住了一把种子,忽然后悔自己把瓶盖旋开,让英细心收集的蒲公英种子就这么飞散了,这可是英最后给自己的东西啊!
但是风想起了那天英在这海滩上所说的话....
就当成是一个偶然的缘份吧!让它随风而去,只要我们曾见过它一面,留不留的住又有什么关系呢?
风微微笑了笑,眼中潸潸地流下了泪,轻轻放开手心,手中的种子顿时随风飞逝,再也找不到痕迹。
“英,我爱你!我永远也不会忘了你!”风大声的对着海呐喊着,忽然看见手中残着一点微白。
原来是一颗蒲公英的种子,夹在了风手中深深的感情线痕上,不舍离去.....
我只想唱这一首老情歌愿歌声飞到你左右 啊,事到如今已无所可求 这是我唯一的寄托..... 返回网络小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