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代“痴男怨女”之痴之怨

  想知道现代社会的“痴男怨女”有几多?光读报纸杂志上的征婚广告还不够,还要看看遍布城市中各大角落的婚姻介绍所、交友中心、俱乐部什么的,最好也参考时下风行的电视节目《非常男女》克隆之类的《XX有约》、《XX之夜》等,大概会心中有数。

  如此林林总总的渠道可供感情流通,按理说这世上的旷男孤女应当逐渐少下去,果真如此?非也。男女碰头认识的机率虽是多了,但新派的“痴男怨女”们大多还是有所“痴”、有所“怨”,欲罢不能,皆因为彼此心目中的“爱”成分太复杂,出发点太实际,与爱无关或关系不大的附加条件太多。

  这里且不论那些以婚恋为诱饵的“骗局”,也不说那些“各取所需”的感情游戏,而只谈真实意义上的“男女相亲”。某男晤见某女,观其貌美如花,青春明艳,心生爱意,然而,他关心的还有她的职业稳定否,是不是下岗,收入如何,身体健壮乎?另外,家境怎样,有无负担,会不会做家务,等等,虽庸常些,大致也无可厚非,毕竟这世上“没有无缘无故的爱”。不过最要命的,却是封建迷信得厉害的,爱不爱得下去,还有视其生肖所属与自己是否相冲,旺夫还是克夫!

  同样,某女见某男,首当其冲要成功人士,不但观其言察其色,还要考究其英文口语身高体重及血型,短一寸太短少一两太轻,都不予考虑。对“人才”斤斤计较,倒也情有可原,而更多的,却是对“人财”的斤斤计较。据报载,30岁沪女明码开价,所求男偶不但需要有靓车靓楼,并要年薪50万以上,否则莫闯情关!

  可见,今日“痴男”之所“痴”,今日“怨女”之“怨”,早已非同从前,故“痴男怨女”仍多如牛毛,见惯不怪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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