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想荒废

  烟,酒,男人,一直是我生命里不可缺少的东西。

  我一直是快乐的,每个人的眼睛告诉我,我是快乐的。

  已经停笔了好长时间,可这夜里,又有了提笔的冲动。

  听着音乐。

  已经出来了三个月,像逃难一样离开北京,来到武汉。很多人疑问我为什么放弃北京来到武汉。其实很简单,在北京,我只是不快乐罢了。我是个随心的人,哪里可以让我快乐,我就会在哪里。

  从家里出走,临行前只带了两个不大的旅行包,很平静地说,爸妈,我走了。已记不起多久没有过这样的语气说话,叹息是很长一段时间内唯一的语言。于是这个家庭便被我放弃了。

  我的字常是杂乱无章的,就像我喜欢抽MORE的牌子却总是买520,因为它叫520。

  来到武汉后情况有了很大改观,首先有了朋友,其次租了房子,再有就是得到一份工作,从事广告设计。每天的工作是整理大量的图片,再加以文字说明,与其说设计,倒不如更像是文案,只是,我也会参与设计而已。

  房子是空房,于是我花了很多心血来装修。首先我将房子漆成了海蓝色,又买了蓝色的窗帘和床罩,接着买了许多蓝色的塑料拼图摆在地上,铺上棉絮,就成了我的床。我很早就想拥有一个蓝色的空间,也算实现了罢。可惜一个月后我便搬离了这个蓝色小屋,搬到公司宿舍。因为宿舍离公司很近,不用再花三个小时的时间奔波于路上,早上也可睡个懒觉。这样也省下了路费钱,减少了生活费中一个重要的开支。搬到宿舍的好处还有,即不用缴房租,这便又省下不少。公司是个蛮人道的公司,名叫“家园”,公总喜欢自称“敝人”,凡“我”字一概说“敝”。午饭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孩子来做。每天都要加班很晚,这样子连晚饭都有了着落。综合下来,我只要不买书,卡带,衣服,烟和到网吧上网,几乎没有开销出去。可惜,一月到底,我仍然两袖清风。

  现在的房子不能随意涂改,幸运的是,我还可以打地铺,关起门来,可以任意做自己的事情。

  现在的房子里最值钱的是装卡带的箱子,我常笑说,要是火灾的话,我第一个就抱这个箱子逃出去。

  我又病了。

  不管从我身体的哪个角度来看,我都是极其健康的。可外表多半是假像,从北京到武汉,我一路病着,生理上和心理上。

  喉咙像火烧的痛,我说话都已困难,我笑笑,点根烟。每夜入睡前都会洗凉水澡,不擦干身体便入睡。

  没有人在。

  许久未写过字的原因就在于,累。每天都累,生理上和心理上。我得不为以后的生活找出路,这是现实的残酷,更重要的是,我还未找到可以停靠的城市。我经常想,再次起程的话,我是带装卡带的箱子还是装回忆的行囊?

  第一次学做煎鸡蛋饼,室友问,你在做做煎鸡蛋糕吗?

  决定纵容自己一次是在北京,和朋友喝了通宵的酒,疯狂的随音乐的冲击扭摆着身体,和不同的男人跳舞,那一夜,我没有醉。

  第二次纵容便是现在,趴在床上抽烟,听音乐,写字。

  我的打火机找不到了,只能从烟摊上买了一个劣质的,丑陋的。

  我并没有恋物情节,只是惋惜罢了,毕竟它陪我从北京走到武汉。

  这个时候我在网络上的小家已经很久没有更新了。

  这个小家名字叫“在人间”,我的ID叫妖娃儿。

  我喜欢深吸一口烟,拼命吞到肚子里。

  很多人问妖娃儿怎么消失了呢。

  我认为人间是血淋淋的,于是有了我的在人间。来过人间的人很多,他们留在了人间,记住了妖娃儿。

  我接受不同的男人进入我的身体,因为生理人需要,我拒绝任何人进入我的心里,因为心理上不需要。

  那些男人多对我留恋的要死,我一笑了之。

  他们说着我爱你我爱你,我笑着说你们不懂爱哪来的我爱你,你们爱是只是我的身体。

  有时我一晚上抽一包烟,有时我一星期只抽一根。

  把红酒与二锅头掺起来,我管它叫自杀。自从不再喝啤酒后,我便开始喝自杀。

  我住在红烟区里,楼下满是发廊。从门前经过时看到许多女子候在屋里。听朋友说,发廊妹是赚钱最少的,一百元就能搞定,二奶是最高级的,洋房和名车。

  武汉话我不能完全听懂。

  这时我的烟只剩下了最后一根,我必须下楼去买。要穿过那些发廊才能走到卖烟的地方,我的衣着常使人分不出来我是不是小姐,幸运的是,我有一双清纯的眼。

  我的头发很难看,被我染的早变了质,只剩下枯红,像干涸的血。

  我对藏银情有独钟,常带着夸张的耳环,耳垂被坠的生痛。在武汉的夜市上倒是见过两个小铺买藏饰,可惜不是真正的藏银。

  衣服是瘦的时候买的,现在穿起来很窄,很讨厌。

  常听“子曰”的歌,朋友说它听起来像京韵大鼓。

  有人说我的字很阴郁,充满了绝望。他们告诉我,我像安妮宝贝。买来安的书看,有几份相似,但我是我,在人间的妖娃儿。

  我把照片摆在网络上。妖娃儿靠一张脸来诱惑众生,靠几许字来迷惑众生。

  我的字也开始流传在网络上。很多人说同样的话,网络美女少,美才女更少。如果只是美貌使得,也罢,无人懂我依然。

  唉。

  关于妖娃儿的说法很多,我一笑不理。

  很长一段时间内我的生活杂乱无章,在我离家前。那个时候我陷入了一场恋情,只不过,这段恋情随着与男友见面次数的增多而改变,最终分手。我就是这样,明知结果如何却还是要做,结果不但伤了别人,也让自己,伤痕累累。与男友的网恋,历经五个月结束。

  最后一根烟也被干掉,我必须下楼去买。

  楼洞很黑,但不安静,被我的咳声打扰了。

  没有MORE,我买了MILDSEVEN和圣罗兰。

  路烟把我的影子拉的很长,一个颓废的女人。

  在一个时期内我沉醉于与女人接吻,很美妙的感觉,也使我至今看到女人的唇会情不自禁的想去吻。我没有女人上过床,因为我不会,她们也不会,我们没地方买来A片看。

  写累了时,我就躺在床上,看天花板。

  有时我很想看穿这个世界,可惜目光不能穿透那迷网,只好作罢。

  我买了许多花瓶和玻璃杯。

  整个床上都是烟灰,我总是不小心把烟灰掉在床上。我懒得买烟灰缸。

  枕头下压着一个很大的铜钱。走了这一路,它倒是一直带着。我的脖子手臂脚裸都系着红绳。我本是一小妖,不系上的话,我呆不在人间。

  翻遍了房间所有的角落和行囊,打火机仍未见踪影。该死的,会在哪儿呢?

  今何在的《悟空传》被翻了N遍,空即是色,色即是空,好像是这样说的。

  MILDSEVEN的感觉很差,淡的出奇。

  第一次抽烟是好玩,第一次喝酒是发泄,第一次上床是好奇。现在它们在我生命里分饰了重要的角色。

  买烟时破开了一张百元钞,这意味着它将在24小时内花出,我又少了一张旅程的车票。

  整理图片时看到张半裸的美女图,很性感的乳房,便扫描到机器里做了效果,像破碎的玻璃。第二天电脑罢工,重作了系统,图片全部丢失,只好重新整理。

  WALKMAN电池不足,声音全部变调,像生锈的珠子挤压在一起,发出难听的声音。

  好久没有喝过自杀,很渴望。

  只吃了一点的面包已经发霉,扔在角落里。

  搬进来时收拾房子,前任房主留下的东西全部扔掉。我不喜欢自己窨里有不是自己的味道。

  整个地板上全是书,卡带和纸巾,乱的要死。

  我又出去游了一圈,买到了MORE。

  听子曰唱“菩提本无树,明镜亦非台,本来无一物,何处染尘埃”。很早就知道这首诗,但记得是“惹尘埃”,不是我记错了,就是被我改掉了。

  我的化妆品有好大一个包,有时我认为做化妆师也是个不错的事,我喜欢女子。

  听歌是夜里必然的节目。我不钟于一个歌手,我喜欢听一个音符或一句歌词。

  我对任何事好像也是这样,这洽谈室我谈不了很久的恋爱。

  我对网络算得上痴爱,网上人把我看人,现实人把我看妖。

  我是喜欢笑的,声调中没有一丝暖意。

  不同人看到不同的我,没人看过完整的我,我擅长演戏。

  生活本是一场戏。落幕,结束。

  曲散人终。

  瑶是少之又少进入我心中的一个家伙,因为他的执着和眼泪。我边笑边哭倒在他怀里,只因我给不起他要的爱情。

  晖是我第一个用心去爱的男人,却越爱越苦,分手。临离家前的一晚,我打电话给他,买包烟给我,MORE。

  离家时寒意乍人,现在已是夏日。

  这场病来的很突然,一夕之间,妖娃儿就脆弱了。

  我冲了很浓的咖啡,没有放糖。有个小品说,雀巢不就是鸟窝么。

  MORE被抽掉多半包。

  我很小心没有让夹烟的手指留下烟痕,也没有让牙齿变黄。

  手指一直戴着蛇环戒指,我很久就想养条蛇。

  烟,咖啡,音乐,我最近的生活。

  为一个朋友写的小说只写了两千字,实在想不出能再用什么词来形容爱情。

  许久未写过如此多的字,因一好友说,不要荒废掉你的字。

  我不想荒废。

  我十九岁,今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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